2013年江蘇省高溫補貼標準是多少?
【標簽】高溫補貼
更新時間:2019-01-28
核心提示:2013年江蘇省高溫補貼標準是多少?江蘇省從6月起開始發放高溫津貼,今年仍按去年的標準發,全年按4個月計發,每人每月200元。下面就由法律快車的小編為您具體介紹。
江蘇省從6月起開始發放高溫津貼,今年仍按去年的標準發,全年按4個月計發,每人每月200元。與往年不同的是,高溫費已正式納入今年5月1日起實施的《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修訂),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發放高溫費屬于違法行為。
新《條例》中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溫天氣作業和高溫作業的,應當采取防暑降溫措施,并按照國家和省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崗位津貼。用人單位支付的高溫津貼不得低于國家和省規定的標準。”這就意味著,高溫津貼不再是一項福利,而是一種對高溫下勞動者的一種補償,是強制性的規定,在烈日下揮汗如雨的清潔工、建筑工、快遞員,可以理直氣壯地向單位索要高溫費了。
可是,高溫天氣的標準是什么?工作場所降溫到什么程度才算達標呢?
據了解,2011年江蘇省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2011 ]141號)中也做出了相應的規定,高溫天氣是日最高溫度達到35℃,在這種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在完善防暑措施的同時,應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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