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工傷職工如何申請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等級復查鑒定?
【標簽】工傷
更新時間:2020-03-18
核心提示:在廣州,工傷職工可以向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等級復查鑒定。下面法律快車編輯為您詳細介紹。
申請條件
對工傷人員生活自理障礙程度復查鑒定申請作出復查鑒定
辦理程序
1、辦理者攜帶相關材料向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符合條件、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不受理的說明理由并一次性告知所需補正的全部材料。
2、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延長30日。
所需材料
申請工傷生活自理障礙程度復查鑒定須填報《廣州市傷病勞動能力復查鑒定申請表》一式三份,并同時報送以下材料:
1、《工傷認定決定書》和初次《廣州市傷病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原件及復印件;
2、簽收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送達回證》原件及復印件或者《復查鑒定補材通知書》原件;
3、申請生活自理障礙程度復查鑒定的報告和相關病歷等證明材料;
4、發生工傷后首次就診病歷、與該次工傷相關的住院資料及其后所有門診病歷(原件及復印件);
5、首次及其后復查的各項影像學檢查(如X光、CT、MRI等)報告單(原件及復印件);
6、受傷部位存在疤痕、缺損、畸形的,須提供受傷部位的4R彩色照片;
7、被鑒定人身份證復印件。
受理部門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受理地點
廣州市梅東路28號梅花村大廈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綜合服務大廳2樓8、9號窗
聯系方式
87656275
受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辦理,法定節假日除外
辦理期限
符合條件、材料齊全的予于受理;不受理的說明理由并一次性告知所需補正的全部材料。
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鑒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延長30日。
收費標準及依據
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等級復查鑒定收費350元(含勞動能力等級復查鑒定),無論參保與否,均需預交鑒定費,結論一致的,鑒定費由申請方支付;結論不一致的,參保的工傷職工鑒定費由基金支付;
依據:
(一)廣東省物價局、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勞動能力鑒定費問題的復函》(粵價函〔2010〕999號);
(二)廣州市物價局、廣州市財政局《轉發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勞動能力鑒定費問題復函的通知》(穗價〔2011〕3號);
(三)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對<關于勞動能力鑒定收費標準的請示>的復函》(穗人社辦函〔2011〕35號)。
辦事依據
;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06);
(三) 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2011年省人大第69號公告);
(四)廣州市人民政府《印發廣州市工傷保險若干規定的通知》(穂府[2008]6號);
(五)《關于廣州市老工傷人員有關工傷保險待遇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若干問題的通知》(穂勞社工傷[2008]4號);
(六)關于印發《廣東省勞動能力鑒定(確認)暫行辦法》的通知(粵勞鑒委[2006]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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