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的陪產假是多少天
【標簽】產假
更新時間:2019-01-19
核心提示:南京的陪產假是15天,但是要求是符合晚育年齡的夫妻才可以享有陪產假。下面,法律快車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陪產假的知識內容。
陪產假即護理假,是指依法登記結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產假期間,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時間看護、照料對方的權利。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并未對陪產假做出明確的規定,具體要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際規定,基本都見于各地的計劃生育條例中。
一般來說,根據相關法律條文的規定,休陪產假需要的條件是晚育,即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持一孩《生育證》生育第一個孩子或晚婚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
《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條規定:
對晚婚的,延長婚假十天。夫妻雙方晚婚的,雙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 對晚育的,延長女方產假三十天,給予男方護理假十天。
《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
符合晚婚年齡依法登記結婚的初婚夫妻,可享受婚假十五天(含法定婚假三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夫妻,女方可享受產假一百二十天(含法定產假九十天),男方可享受護理假十五天。上述休假期間視作出勤,不影響工資、獎金及福利待遇。
熱門文章
-
07-11 0
-
05-05 0
-
10-12 1
-
01-16 0
-
01-19 0
-
12-09 1
-
03-15 2
-
07-16 2
-
09-30 1
-
04-13 0
相關經驗
-
03-24 0
-
12-21 0
-
12-31 1
-
01-30 0
-
01-22 0
-
03-20 0
-
07-20 1
-
02-10 2
-
11-26 0
-
03-02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