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會、董事會和經理你分得清嗎?
【標簽】股東
更新時間:2020-10-16
核心提示:一個公司里面的機構,你或許都聽過股東會、董事會和經理,但是這些你都分得清嗎?他們各自有什么職責,扮演者什么角色?下面就由法律經驗小編在本文整理介紹。
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關
1、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只能以法定形式形成決議,不能對外代表公司,也不能對內執行管理業務。
2、股東會的權力是終極的和絕對的:作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它有權對公司的一切重要事務作出決議,董事會成員和監事會成員均由股東會決定產生,董事會和監事會均需對股東會負責。
3、股東會雖為必設機構,但卻以會議形式體現其存在,是非常設機構,僅以年度會議和臨時會議的形式行使職權;在股東會閉會后,股東只能通過有關參與權的行使,對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產生影響。
4、在公司控制中,股東會的控制權是最核心的權力,而原則上,股東會的控制權來自于最大的股東或控制最大股東的實際控制人,所以,要控制公司,就得最終控制股東會,為此,就要有形成這種地位的絕對出資。
董事會是公司的決策機關
1、董事會享有公司的經營決策權和管理權;
2、董事會依法由股東會選舉產生,對外代表公司并行使經營決策權,董事會是公司的常設執行機關。
3、首屆董事的產生,有限責任公司由全體股東選舉產生;股份有限公司首屆董事,采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公司的,由發起人選舉產生,采取募集方式設立的,則由創立大會選舉產生。
4、通常情況下,董事通過法定程序被股東確定后,應與公司簽訂聘任合同,明確公司和董事之間的權利義務、董事的任期、董事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責任以及公司因故提前解除合同的補償責任。選舉和更換董事是股東大會的職權,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股東大會對于其認為不適合繼續擔任董事職務的,有權予以撤銷而不必有正當理由。被解除職務的董事,如果在執行職務中沒有過錯,可以根據聘任合同的約定,要求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5、但是,股東大會無權撤換職工董事。,,公司股東大會無權免除。
經理是公司的執行機關
1、負責具體事務的執行和日常經營管理
2、經理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
3、作為董事會的輔助機關,經理從屬于董事會,聽從于董事會的指揮和監督。經理的職權范圍來自于董事會的授權,只能在董事會或董事長授權的范圍內對外代表公司。
熱門文章
-
07-11 0
-
05-05 0
-
10-12 1
-
01-16 0
-
01-19 0
-
12-09 1
-
03-15 2
-
07-16 2
-
09-30 1
-
04-13 0
相關經驗
-
05-07 0
-
02-06 1
-
02-28 0
-
12-25 0
-
04-04 1
-
09-06 1
-
04-17 0
-
06-01 0
-
01-08 2
-
03-18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