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實習生適用最低工資嗎?
【標簽】最低工資
更新時間:2019-05-08
核心提示:實習生不適用于最低工資制,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儉學,不視為就業,沒有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下面,法律快車小編為您詳細介紹最低工資的知識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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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 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儉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第五十四條 勞動法第四十八條中的“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履行了正常勞動義務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單位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單位支付的伙食補貼,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和勞動條件下的津貼,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根據我國有關的法律規定,在下列范圍內的企業和勞動者不適用最低工資制的規定:
1.公務員和公益團體的工作人員
根據國際通行法,一般把公務員排除在最低工資制之外,因為這個部分人素質很高,工資由國家支付,其實際工資水平大大超過維持其自身和其家庭生活的水平,不需要最低工資制的保護。另外,公益團體的工作人員(不包括其雇傭的臨時工)的工作目的不是為了獲取報酬,而是為了從事慈善或公益事業,因此對他們也不適用最低工資制的保護。
2.租賃經營企業或承包企業的賃人或承包人
租賃人或承包人雖然目前仍具有企業職工的身份,但是其收入主要來源于承包收入或租賃收入,這部分收入由承包合同或租賃合同進行確定,企業一般也不向其發放工資。因此對這一部分人也不適用最低工資制。應當注意的是全員承包是一個例外。在全員承包中,全體職工與企業主管部門訂定了承包合同,但每個職工與企業間仍有勞動合同或集體合同存在,因此,職工仍然可受到最低工資制的保護。
3.學徒、利用假期勤工儉學的學、殘疾人等
學徒工因為在學習期間不能提供正常的勞動,對社會創造的價值有限,因此被排除在外。勤工儉學的學生和殘疾人有受最低工資制保護的原因在于,前者沒有對社會負擔給付勞動的主壓,不需要贍養其他人:后者因為身份的殘廢,提供的勞動的數量和質量可能不如正常人,特別是某些智力顯著低下的殘疾人,只能提供少量的簡單的勞動。如果將殘疾人規定在最低工資制保護的范圍之內,可能會危及其就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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