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隱匿的解決方法
【標簽】離婚財產
更新時間:2020-09-16
離婚財產隱匿有哪些解決方法:
1.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自己的名義購置的不動產不讓對方知道,購置的房產閑置或委托中介公司出租,甚至供包養情人所用
由于不動產需要辦理產權登記手續,這給查詢財產蹤跡提供了可行的線索。但該從哪里查起呢?可以從下七個方面考慮:
(1)搜集對方的相關票據,查看是否有不動產購置或納稅憑證;
(2)查詢對方銀行賬戶的存取款往來情況,是否有大額款項的支付內容,或者直接向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轉賬記錄;
(3)從對方的業務往來情況,查詢是否有以房抵款的情形出現;
(4)回想對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是否關注過某些樓盤,向這些樓盤的銷售人員或物業公司打聽對方名下是否有房屋;
(5)與配偶關系密切的近親屬本無力購置房屋卻神秘搬遷新居,可查詢他們新購置的房屋的產權人;
(6)調查配偶婚外情人的住處,查詢該房屋的產權人是誰;
(7)向配偶聯系較多房地產中介公司查詢,看是否有配偶名下的房屋委托出租或出售的情形。
2.未經配偶同意,私自將不動產交易過戶到他人名下
對于不動產的轉移,可從以下九個方面來加以防范:
(1)搜集對方的相關禁據,查看是否有不動產購置或納稅憑證,該線索下不動產的現產權人及前產權人;
(2)查詢對方銀行賬戶的存取款往來情況,是否有大額款項的支付內容,或者直接向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轉賬記錄,該線索下不動產的現產權人及前產權人;
(3)從對方的業務往來情況,查詢是否有以房抵款的情形出現,該線索下不動產的現產權人及前產權人;
(4)回想對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是否關注過某些樓盤,向這些樓盤的銷售人員或物業公司打聽對方名下是否有房屋,該線索下不動產的現產權人及前產權人;
(5)與配偶關系密切的近親屬本無力購置房屋卻神秘搬遷新居,可查詢他們新購置的房屋的產權人及前產權人;
(6)調查配偶婚外情人的住處,查詢該房屋的產權人是誰及前產權人;
(7)向配偶聯系較多房地產中介公司查詢,看是否有配偶名下的房屋委托出租或出售的情形,該線索下不動產的現產權人及前產權人;
(8)向調查到的現房屋使用人核查房屋價款及房款的支付方式,是現金還是轉賬,以了解房款去向;
(9)明確不動產已轉移后,初步了解該房屋的當前市場價格,準備應對對方提出房款已消耗殆盡的理由,并考慮是否以當前市場價格向對方索賠。
3.基于各種原因,以他人名義購置不動產不為配偶所知,待離異后轉回自己名下
對于配偶離婚后以回購方式逃避轉移共同財產的行為,可從以下四個方面來應對:
(1)搜集對方的相關票據,查看是否持有以他人名義購置不動產的票據或納稅憑證,查詢該不動產的辦理手續,是否為名義產權人委托對方購置;
(2)查詢對方離異后房屋的購置時間,前房屋所有權人是誰,交易方式是購買還是贈與,若是贈與,則一般為離婚前隱匿的財產;
(3)查詢對方離異后使用的房屋的所有權人,該房屋的現房產權人雖不是對方,若購置手續是由產權人委托對方辦理的,特別是產權人與對方關系密切的,一般為離婚前隱匿的財產;
(4)向名義產權人核實事實真相,一般情況下這些人雖口頭上會承認事實,但不一定愿意以書面形式確認,可以錄音、錄像的形式將談話內容確定下來。
4.購置房屋基于各種原因未辦理產權登記,或購置二手房未及時過戶,待離異后再辦理產權登記
對于未及時辦理產權登記的房產,可以下面三個策略來應對:
(1)房屋屬新房的,向房地產開發公司查詢該套房屋的購房意向書簽訂的時間及房款支付時間;
(2)房屋系二手房的,向原房屋產權人的配偶了解情況,未直接參與房屋交易的當事者一般會說出事實真相,以錄音或錄像形式將談話內容固定;
(3)核查對方名下銀行賬戶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大額資金流向,非從事公司經營的,則很可能是流向房地產開發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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