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遺產的分割方法
【標簽】遺產
更新時間:2020-03-22
房屋遺產的分割不同于其他遺產的分割,因為房屋作為不動產有其特殊性,不能隨意移動也不能強行分開,如果強行移動或者分開,會對房屋的適用和質量造成影響。但并不是所以房屋都不能分割。應該根據實際情況而定,總結起來,房屋遺產的分割主要有以下幾個方法:
1、直接分割,但前提是分割房屋遺產在客觀上可行,且不損害房屋的效用,不影響生產、生活,可以分割處理。
2、折價補償方法。一般是歸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照各個繼承人應繼承的房屋遺產份額折價補償。房屋作價標準可以由繼承人自行協商確定,或根據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私房評估標準,并參照當地的市場價格合理評定。
3、共有方法。各繼承人也可以商定遺產房屋為共同所有,可以是按份共有,也可以是共同共有。在房屋遺產分割中,應盡量采取折價補償的方法,共有的方法并沒有徹底解決糾紛,應視為對第一種方法的補充,如折價一方因經濟能力負擔不起折價款時,采取共有方法,也可減少矛盾。
相關知識延伸閱讀:如何辦理房屋遺產繼承手續
(一)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準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二)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愿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三)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四)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并遞交上述資料后,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后,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五)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裁定或調解的,、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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