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使用年限到了會怎樣呢
【標簽】使用期限|房地產
更新時間:2019-03-30
房屋使用年限到了會怎樣?法律快車小編為您介紹如下:
《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房屋使用年限的概念,準確地說法應是房屋設計使用年限,在達到設計使用年限后,是作為房屋的設計者和施工者的除外責任的劃定期間,也就是解除了他們的責任,但房屋本身并不意味著就不能繼續使用。只有當房管部門作出對到期的房屋進行危房檢測評估后,房屋業主可依據評估結論作出拆除、加固、繼續使用等選擇。再多說句吧,事實上,城市很多房屋在未到設計使用年限時,便根據城市發展需要就被拆除、改建、擴建了。 而土地使用年限到了,則按照物權法,執行地上附著物的相關規定,目前說法是,再交納一定的土地出讓金即可延續土地使用權。
商品房買賣中最重要的是兩張證,土地證和房產證。房屋建筑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業用建筑。按建筑用類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權屬年限為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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