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怎樣申領生育險待遇?
【標簽】生育保險|生育險待遇
更新時間:2021-03-25
核心提示:申領生育保險待遇時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單位參保職工和個體參保人員分別怎樣申領?需要提供哪些資料呢?以下由法律快車編輯為您介紹。
成都怎樣申領生育險待遇?
根據《成都市生育保險辦法》實施細則第十三條的規定:
申領生育保險待遇時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單位參保職工:填報并蓋有單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險待遇審批表》一式兩份、身份證、財政部門制作或監制的醫療服務收費票據、出院證明書、生育指標、嬰兒出生證或相關醫學證明、婚姻證明、配偶戶籍證明、配偶社會保險關系證明。
2、個體參保人員:填報《成都市生育保險待遇審批表》一式兩份、身份證、財政部門制作或監制的醫療服務收費票據、出院證明書、生育指標、嬰兒出生證或相關醫學證明、婚姻證明、配偶戶籍證明、配偶社會保險關系證明。
注:1、單位參保職工由用人單位經辦人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申請辦理,個體參保人員由本人或家屬代辦,代辦人需持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2、申領待遇時限為嬰兒出生之日起90日內,逾期未申請的按文件規定作為自動放棄處理。
3、四川省行政事業單位非經營性收據已于2011年8月取消。
相關知識內容鏈接:
成都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待遇享受條件
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才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1)參加生育保險的單位和人員按規定不間斷、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2個月后,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生育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
(2)應在生育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之日起90日內持相關資料到社保經辦機構申報生育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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