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反傾銷稅的條件
【標簽】反傾銷
更新時間:2021-03-17
?? 反傾銷稅這是進口國家對在本國實行傾銷的進口商品所征收的一種進口附加稅,目的是抵制外國商品傾銷給本國生產和市場帶來的嚴重危害。征收反傾銷稅條件是什么?找法網小編介紹如下:
征收反傾銷稅條件是什么
世界貿易組織調整反傾銷的規則是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第6條和《關于實施1994年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第6條的協定》(簡稱反傾銷協議)(以下通稱反傾銷規則)。根據反傾銷規則,對傾銷可以采取三種反傾銷措施:臨時措施、價格承諾和反傾銷稅。采取其他措施都違反反傾銷規則。
征收反傾銷稅必須滿足下述三個條件:進口產品存在傾銷;該傾銷對生產同類產品的進口國國內產業造成損害;傾銷與損害間有因果關系。任何一個條件沒有滿足,都不能征收反傾銷稅。
征收反傾銷稅條件是什么——征收反傾銷稅法定條件
一國對原產于他國的進口產品征收反傾銷稅,一般須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1)受調查產品的出口價格低于正常價值,其英文縮寫為LTFV;
(2)生產“同似產品”的、進口國某一國內產業受到法定的損害;
(3)低價出口與進口國國內產業之損害兩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除了上述3個條件以外,有的法域(如歐共體)的反傾銷法還規定了第4個要件,即附加關稅之征收符合該法域之整體利益或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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