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廣州低保標準是多少?
【標簽】行政|低保標準
更新時間:2021-04-03
核心提示:廣州番禺區、蘿崗區、南沙區農村低保標準從530元提高到540元;白云區、花都區、從化市、增城市農村低保標準從420元提高到480元。具體有關廣州低保標準的內容由法律快車編輯為您介紹。
2014廣州低保標準是多少?
(一)低保標準:全市城鎮低保標準從530元提高到540元。城鎮低保中“三無人員”的救濟標準按低保標準的1.3倍同步提高。番禺區、蘿崗區、南沙區農村低保標準從530元提高到540元;白云區、花都區、從化市、增城市農村低保標準從420元提高到480元。
(二)低收入困難家庭認定標準。按當地低保標準的1.5倍同步提高。
1、城鎮:全市城鎮低收入困難家庭認定標準從800元提高到810元。
2、農村:番禺區、蘿崗區、南沙區農村低收入困難家庭認定標準從800元提高到810元;白云區、花都區、增城市、從化市農村低收入困難家庭認定標準從630元提高到720元。
(三)孤兒養育標準和政府集中供養人員供養標準。孤兒養育標準從1180元提高到1240元、福利機構政府集中供養標準從900元提高到9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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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叫“三無”人員?
“三無”人員是指無經濟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
二、法定的贍養、扶養、撫養關系是指什么?
法定的贍養、扶養、撫養關系是指下列人員:
(一)夫妻;
(二)父母與未成年的子女、養子女、繼子女、非婚生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與父母雙亡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
(三)子女與無生活來源的父母(養父母、繼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與子女亡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四)兄、姐與父母雙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
(五)父母與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子女,尚在校就讀的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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