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人需辦理哪些手續?
【標簽】收養
更新時間:2021-06-05
核心提示:收養需要提供收養資料,辦理相關的收養手續。那么收養需要辦理哪些手續?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下面由法律快車小編為您整理介紹。
收養人需提供的手續有:
1、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交收養申請書。
2、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交證件和材料:
(1)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2)由收養人所在單位或者村民委員會、居民。
委員會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有無子女和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等情況的證明;
(3)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的身體健康檢查證明。
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的,并應當提交收養人經常居住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生育情況證明;其中收養非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的,收養人還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1)收養人經常居住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無子女證明;
(2)公安機關出具的撿拾棄嬰、兒童報案的證明。
收養繼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生父或者生母結婚證明。
收養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1、收養人必須年滿30周歲。收養的目的是為了在收養人與被收養人之間確立父母子女關系,因此,收養人與被收養人之間應有合理的年齡差距。
2、收養人無子女。基于《憲法》和《婚姻法》關于計劃生育的要求,《收養法》要求收養人無子女。這里的收養人無子女是指夫妻雙方或者一方因不愿生育或不能生育而無子女,或者是因所生子女死亡而失去了子女,或者是指收養人因無配偶而沒有子女的情況。
3、有撫養教育被撫養人的能力。為了保證被撫養人的健康成長,對收養人撫養、教育能力的要求包括三個方面:
(1)收養人應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
(2)收養人有保證被撫養人健康成長的物質條件;
(3)收養人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4、有配偶者收養子女,必須夫妻雙方共同撫養。法律這樣規定的目的是為了保證被撫養人能在一個和睦、溫暖的家庭環境中健康成長,以免因夫妻單方收養而造成另一方不收養法接納孩子,進而影響到夫妻感情的和睦,影響到養子女的身心健康。
5、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對收養人的這一要求,是為了貫徹,推行中國的計劃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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