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報銷怎么辦?
【標簽】醫療保險
更新時間:2019-07-04
核心提示:開封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就醫可分為市內就醫、轉診轉院、急診急救等方式,就醫材料備齊后交社區(或學校)醫療保險專管員,于每月15—20日到市社會醫療保險中心審核報銷。下面,法律快車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醫療保險就醫的知識內容。
一、市內就醫
1、參保居民持醫療保險就醫卡、IC卡
2、門診:醫保窗口交費或刷卡
3、定點醫院就醫
4、住院:醫保窗口辦理住院手續
5、參保居民住院費用及經批準的門診重癥慢性病費用,符合規定由統籌基金支付的,由定點醫院按規定記帳,醫療保險中心定期與定點醫院結算。
二、轉診轉院
1、市內轉診轉院:參保居民所住醫院經治醫師開出轉診單,持轉診單到該醫院醫保科辦理手續。由低級別醫院轉往高級別醫院的,由參保居民補齊起付線差額;由高級別醫院轉往低級別醫院的,不退起付線差額。轉診手續三日內有效。
2、市外轉診轉院:由我市三級或二級專科醫院主治醫師填寫“開封市基本醫療保險轉診轉院審批表”→科主任、主管院長、醫保科長簽字→市醫保中心備案→費用由個人全額墊付,就醫結束按我市規定報銷。
三、急診急救
參保居民因急診急救不能到定點醫院住院的,應在3個工作日內,由社區(或學校)醫療保險專管員向市醫保中心備案,費用由個人全額墊付,就醫結束按規定報銷。
四、現金報銷
1、參保居民未發卡期間和經批準的轉診轉院就醫費用給予現金報銷,需提供以下資料:
(1)就醫卡、IC卡、出院證明、發票;
(2)住院病歷首頁、出院證、出院小結、臨時醫囑、長期醫囑單復印件并加蓋該院印章;
(3)出院結算清單匯總單(一日清單無效);
除以上資料外,轉診轉院病人還需提供轉診轉院介紹信;急診急救病人還需提供急診急救的門診病歷和備案單。
2、以上材料備齊后交社區(或學校)醫療保險專管員,于每月15—20日到市社會醫療保險中心審核報銷。
熱門文章
-
07-11 0
-
05-05 0
-
10-12 1
-
01-16 0
-
01-19 0
-
12-09 1
-
03-15 2
-
07-16 2
-
09-30 1
-
04-13 0
相關經驗
-
10-15 0
-
01-28 0
-
01-02 1
-
05-30 0
-
10-14 0
-
07-24 1
-
05-25 1
-
04-10 0
-
12-26 1
-
06-29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