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申請法律援助?
【標簽】法律援助
更新時間:2021-05-08
核心提示:按照《刑事訴訟法》第34條規定,刑事類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聾、啞或者未成年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但是,法律援助中心是由政府設立的公益性組織,如果不是上面的刑事類的特殊案件,有困難想起訴的當事人該怎么申請法律援助呢?下面由法律經驗小編為您整理介紹。
如果真有困難想找法律援助機構的,法律援助機構還是會接受除刑事規定的案件的。雖然法律援助機構是便利性的法律服務,但是當事人要找他們幫忙的,還是需要提供一些證明材料:
1、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2、經濟困難的證明。經濟困難證明包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農村特困戶救助證、五保供養證等,或者是人民法院給予司法救助的決定、民政部門出具的其它社會救濟證明等。
如果當事人連上面的證明材料都沒有的話,也不用著急,那么就必須向法律援助機構如實申報您的經濟狀況,并填寫《法律援助申請人經濟狀況證明表》,該證明表必須由有關單位出具證明意見。
注意:如果是農民工申請支付勞動報酬和工傷賠償案件的那就無須提交經濟困難證明。
3、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主要是一些能夠證明案情的材料。
申請法律援助的機構所在地:
1、請求國家賠償的,向賠償義務機關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向提供社會保險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義務機關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3、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向被請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4、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向支付勞動報酬的義務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5、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向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義務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如果需要申請刑事法律援助,應當找辦理案件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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