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工在勞動上可享有什么“特權”呢?
【標簽】勞動合同|非全日制用工
更新時間:2020-08-25
核心提示:小時工所享有的“特權”包括可同時與多方簽約;可隨時解除合同;可要求15日內結酬。根據規(guī)定,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15日。具體有關小時工的“特權”由法律快車編輯為您介紹。
小時工在勞動上可享有什么“特權”呢?
特權1:可同時與多方簽約
雖然《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但該法同時指出,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而且,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勞動合同的履行。故只要古女士不影響在學校上課,便能多方就業(yè)。
特權2:可隨時解除合同
雖然《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yè)限制義務,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可該法還規(guī)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特權3:可要求15日內結酬
《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用人單位規(guī)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15日。公司做法不但超過了15日,且所發(fā)薪酬低于最低小時工資標準,明顯違法。
特權4:可要求工傷賠償
《關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為建立勞動關系的非全日制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費。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發(fā)生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被鑒定為傷殘5-10級的,經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結算傷殘待遇及有關費用。即公司同樣應為梁先生辦理工傷保險。
此外,《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fā)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guī)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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