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2013年高溫補貼標準是多少?
【標簽】高溫補貼
更新時間:2021-03-17
核心提示:目前已經進入了夏季,又是高溫補貼發放的時候了。2013年蘇州高溫補貼的發放標準是多少?下面就由法律快車的小編為您介紹。
2013蘇州高溫費發放標準
高溫補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
2013蘇州高溫費發放標準根據《關于企業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的通知》文件的規定:
一、企業安排職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應當向職工支付夏季高溫津貼,具體標準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企業按此標準支付的高溫津貼,可按照規定稅前扣除。
二、企業應當依法建立健全夏季高溫津貼支付制度。通過開展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制定規章制度等方式,明確本單位夏季高溫津貼發放的具體崗位工種等,以及在非高溫場所作業職工的津貼標準。企業在發放高溫津貼的同時,還應當采取多種措施,做好夏季作業場所的防暑降溫工作。
近年來,2013蘇州高溫費發放標準的發放因其非“強制性”,在具體執行中常遭“忽略”。根據我市目前的規定,安排職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應當向職工支付夏季高溫津貼,具體標準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時間為4個月。但是,由于高溫費規定只是地方政府指導性文件,沒有法律效力。即使有的企業不按規定辦事,拒發高溫補貼,相關部門也只能“督促”其執行。
但是根據新修訂的《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溫天氣作業和高溫作業的,應當采取防暑降溫措施,并按照國家和省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崗位津貼。用人單位支付的高溫津貼,2013蘇州高溫費發放標準不得低于國家和省規定的標準。這就意味著,下個月起企業如不按規定執行,將屬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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