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禪城輕微交通事故不撤離怎么處罰
【標簽】快車快賠|交通事故
更新時間:2019-05-03
核心提示:佛山禪城去對于輕微交通事故不撤離怎么處罰?2014年8月1日起,佛山禪城區發生輕微交通事故,適用快處快賠的,應該要即行撤離現場,不即行撤離而導致擁堵的,將會被處于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并處吊銷駕駛執照。法律快車小編為您整理介紹。
一、輕微交通事故快處快賠的標準:
按相關規定,沒有人員傷亡、車物直接損失在10000元以下的輕微交通事故,同時駕駛員沒有喝酒、逃逸等行為,并持有效證照的情況下,且各方車輛均能自行駛離現場的交通事故,適用快處快賠。這就意味著不用等警察到現場,雙方可以駛離現場后2天內到快速處理服務點定損理賠。
二、發生輕微交通事故的處理:
1、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且當事人之間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應當即行撤離現場。
2、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當事人應當迅速報警,按照交警指令,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對現場拍照,及時將可移動的車輛和物品移至安全地帶,不得妨礙其他車輛通行。
3、當事人即行撤離現場,應當就近選擇在不妨礙交通的地點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事故當事人可當場達成賠償協議或者進行現金賠付以了結該案,或者也可在48小內共同前往事故所在區域的交警中隊道路交通事故快處快賠服務中心進行事故認定、損壞評估和辦理保險理賠(當事人所駕駛車輛均在佛山地區投保的)等相關事宜。交警將按規定對當事人的交通違法行為不予處罰。
三、輕微交通事故不撤離致堵的處罰:
《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六十一條的規定,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和大中城市中心城區道路上發生未造成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當即行撤離事故現場而未撤離,導致發生嚴重阻塞或次生事故的處1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從今年8月1日起,凡在佛山禪城區道路內發生未造成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當即行撤離事故現場而未撤離,導致發生嚴重堵塞或者次生事故的,要處1000元罰款,可以并處吊銷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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