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注意事項有哪些?
【標簽】二手房|二手房買賣
更新時間:2020-10-12
核心提示:在二手房的交易中有五大事項需要注意,其中包括查看證件,核實產權;考察房屋狀況;保留交易證據;明確違約責任等。有關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項的具體內容由法律快車編輯為您介紹。
二手房買賣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查看證件,核實產權
在買賣雙方簽署正式合同之前,買方一定要查驗賣方相關證件,主要是房產證(注意區(qū)分所有權和使用權,了解房屋剩余使用期限及用途)、身份證、戶口簿、原始購房合同、各種稅費發(fā)票原件、結婚證,并且取得房產原產權單位或共有人的同意出售證明。
(二)考察房屋狀況
1、抵押狀態(tài),明確被售房屋產權的完整性,判斷被售房屋是否被抵押。如處于抵押狀態(tài),則需通過銀行解押后才可出售。
2、性質,鑒于房屋性質不同,在房屋買賣交易過程中適用的法律亦不同。
3、質量,購房人可以先通過看房對房屋建筑狀況進行初步判斷,從而確認房屋供電、供氣、供水設施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4、周邊情況,了解小區(qū)的建設年代、居住群體,考察小區(qū)的周邊配套是否齊全。
5、房屋落戶情況,很多人購買二手房是為了落戶口,給孩子上學,然而買了房子后發(fā)現房子戶口或者就學名額已被占用,導致出現戶口無法遷入或者失去就學資格的現象。
(三)保留交易證據
二手房交易可分為看房、簽約、按合同約定明確時間給首付款、過戶、交房、給余款幾大步驟。提醒買賣雙方在交易過程中注意保留好交易證據,對于購房者,盡量在房產證上所有人都到場的情況下過戶。
(四)明確違約責任
在實際情況中,小額的定金處罰或簡單的“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損失”,都缺少實際效果,當房價波動、資金不足、稅費改革等情況出現時,一方拖延或拒絕履行合同的情形時有發(fā)生。有的買方簽約后認為房價偏高或不想支付過戶稅費,就拖延辦理過戶手續(xù),致使賣方交房后無法及時收到余款;有的賣方發(fā)現房價飆升,則稱未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買賣合同無效,要求買方退房。因此,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房過程中要將約定和違約責任寫進書面合同,以防日后糾紛。
(五)辦理交割手續(xù)。
交易的最后,買方和賣方應當共同辦理物業(yè)交割手續(xù),即結算房屋內的水費、電費、燃氣費、有線電視費、電話費、物業(yè)費、供暖費、公共維修基金的過戶等,同時確定原住戶已無其他費用糾紛。
??? 法律快車編輯推薦閱讀:
??? ?
??? 怎樣確定二手房的“年齡”?
??? 二手房產權年限怎么算?
熱門文章
-
07-11 0
-
05-05 0
-
10-12 1
-
01-16 0
-
01-19 0
-
12-09 1
-
03-15 2
-
07-16 2
-
09-30 1
-
04-13 0
相關經驗
-
11-20 1
-
12-03 0
-
02-09 1
-
06-09 0
-
11-09 1
-
06-06 1
-
03-31 2
-
06-05 0
-
09-24 0
-
01-1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