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失獨”夫婦接受輔助生育技術服務有多少補助?
【標簽】計劃生育|失獨
更新時間:2020-06-09
核心提示:從2014年3月起,浙江省“失獨”夫婦接受輔助生育技術診療服務,自付部分費用最高可獲得5萬元補助。有關浙江失獨夫婦補助方面的內容由法律快車編輯為您整理介紹。
浙江“失獨”夫婦接受輔助生育技術服務有多少補助?
對“失獨”家庭的補助政策,,從2014年3月1日開始正式施行。
什么是輔助生育?
當自然懷孕失去機會后,只能依靠外部手段,這些手段在醫學上被稱為輔助生育技術,目前應用比較廣泛的就是人工授精和試管嬰兒。
如果我省的“失獨”夫妻想通過輔助生育手段重新獲得一個孩子的,可以到戶籍所在地的衛生計生部門提交申請,將按照實際服務費用結算補助費用,夫婦累計補助最高標準不超過5萬元。
(一)接受輔助生育服務的對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夫妻雙方或一方為浙江省戶籍的;
2、夫妻生育或依法收養的唯一子女死亡的;
3、持有浙江省《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有關獨生子女的證明材料;
4、夫妻雙方有輔助生育意愿的。
(二)21家輔助生育預約服務機構
21家醫療機構分別是浙江省人民醫院、浙醫婦院、浙大一院、浙醫邵逸夫醫院、溫醫大附屬第一醫院、溫醫大附屬第二醫院、省計劃生育科學技術研究所、杭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杭州市紅會醫院、寧波婦兒醫院、溫州中山醫院、湖州市婦幼保健院、嘉興市婦幼保健院、紹興市婦幼保健院、金華市人民醫院、衢州市婦幼保健院、舟山市婦幼保健院、臺州醫院、麗水市人民醫院、寧海縣婦幼保健院和東陽市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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