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最低工資標準2014
【標簽】最低工資標準|鎮江
更新時間:2020-11-09
核心提示:2014年1月1日起,鎮江所管轄的丹陽市、句容市和揚中市從省最低工資標準二類地區調整為一類地區。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11元調整為13元。那么鎮江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又是多少呢?詳情由法律快車編輯為您介紹。
鎮江最低工資標準2014
鎮江市統一最低工資標準,各轄市與市區全部實行省一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即從2014年1月1日起,丹陽市、句容市和揚中市從省最低工資標準二類地區調整為一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從1280元調整為14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11元調整為13元。
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儉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按照小時計酬,并不得低于當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下列內容
(一)加班加點的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在剔除不包括內容和個人按下限繳存住房公積金后,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月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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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最低工資標準2014
從2013年7月1日起江蘇省執行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具體標準如下:
(一)月最低工資標準
一類地區將從1320元調整為1480元,增加160元,南京(除溧水 、高淳)、無錫、常州市區等地都屬于一類區;
二類地區將從1100元調整為1280元,增加180元;
三類地區將從950元調整為1100元,增加150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一類地區將從11.5元調整為13元,增加1.5元;
二類地區將從9.6元調整為11元,增加1.4元;
三類地區將從8.3元調整為9.5元,增加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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