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登記的婚姻有效嗎?
【標簽】結婚|無效婚姻
更新時間:2020-11-05
核心提示:當事人結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結婚登記。未按《婚姻法》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要看情況處理。具體內容由法律快車編輯為您介紹。
沒登記的婚姻有效嗎?
首先,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同時,我國《婚姻登記條例》也規定,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求的,;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
所以,由此可知,如果雙方符合結婚條件的情況下結婚,最好還是要辦理結婚登記,否則難以得到法律的保護。
相關內容鏈接: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愿,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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