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組備案要準備些什么材料?
【標簽】公司清算|備案材料
更新時間:2019-02-11
核心提示:需要準備的材料包括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公司備案申請表》、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關于成立清算組的決議(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更多詳細內容由法律快車編輯為您介紹。
公司清算組備案要準備些什么材料?
1、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3、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關于成立清算組的決議(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關于成立清算組的決議(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發起人加蓋公章或者股東大會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關于成立清算組的書面文件(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法人股東加蓋公章);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出資人或授權部門關于成立清算組的書面文件(加蓋出資人或授權部門公章)。
4、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公司備案申請表》(公司加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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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組的職責范圍主要為:
1、接管破產企業(人、財、物、文檔、資料、印章等);
2、負責接收破產企業的債務人和財產持有人清償的債務或交付的財產;
3、刻制并負責保管、使用清算組印章;
4、決定破產企業未履行的合同是否繼續履行或解除;
5、組織召開債權人會議;
6、對破產企業進行審計、評估、變現、處理、分配,出具審計等相關報告;
7、審核破產債權,并制作債權清冊;
8、清理債權債務,并依法追討破產企業對外債權及外在財產;
9、聘請必要的工作人員;
10、決定破產企業自破產宣告之日起是否繼續進行生產經營;
11、制定破產財產分配方案,;
12、進行必要的民事活動;
13、破產企業內屬于他人的財產,通過清算組由該財產的權利人取回;
14、在清償有財產擔保的債務后,收回破產企業的擔保物;
15、,其進行的隱匿、私分或無償轉讓財產、非正常壓價出售財產、對于原來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放棄自己的債權等行為,;
16、清理銀行賬戶,開設清算組賬戶,負責破產企業日常支出及破產費用支出;
17、編織破產財產目錄;
18 ;
19、出具破產原因報告;
20、提請終結破產程序,辦理注銷登記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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