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屬于非法裁員?
【標簽】解除勞動合同|變相裁員
更新時間:2020-11-20
核心提示:怎樣屬于非法裁員?不提前30天通知員工又不給代通知金;隨便口頭通知;不支付或不足額支付經濟補償金。詳細內容下面由法律快車編輯為您介紹。
怎樣屬于非法裁員?
(一)非法裁員
1、不提前30天通知員工又不給代通知金。
用人單位突擊裁員,在勞動者勞動合同沒有到期情況下,通知“月底走人”,不支付代通金和經濟補償。
2、一些企業裁員很隨便,通常口頭通知。
用人單位老板或者人事經理口頭通知勞動者:“公司經營狀況不好,你另找工作吧。”但只字未提經濟補償。
3、不支付或不足額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變相裁員
1、采取降薪或提高業績計算標準
對于公司業務員,用人單位以公司不經濟為由,要與勞動者重簽合同,降低底薪、提成比例或者提供業績考核標準,來逼迫勞動者自動離職。
2、找借口變相裁員
用人單位會一方面告訴員工崗位低經濟補償金也沒有多少錢,另一方面警告員工,如果和單位鬧僵了,在行業里也沒法混,不值得等等。
通過勸說或逼迫員工主動辭職,公司借此逃避支付經濟補償金。
對于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與訴訟。
熱門文章
-
07-11 0
-
05-05 0
-
10-12 1
-
01-16 0
-
01-19 0
-
12-09 1
-
03-15 2
-
07-16 2
-
09-30 1
-
04-13 0
相關經驗
-
11-10 2
-
10-22 1
-
02-09 1
-
06-20 0
-
08-31 0
-
01-31 0
-
01-30 0
-
12-22 0
-
10-18 0
-
08-09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