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糾紛中的三大誤區
【標簽】撫養費
更新時間:2020-03-29
核心提示:撫養糾紛中的三大誤區。這些誤區包括不讓探望就不給撫養費;實際孩子花費多少就給多少等誤區,具體的內容,下面就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介紹。
撫養糾紛中的三大誤區
誤區一:沒有工作,沒有收入,不付撫養費
提示:
當事人沒有工作,沒有收入,但給付撫養費的義務卻并不因此免除?;橐龇ǖ?6條規定:“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钡?7條規定:“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笨梢姡瑩狃B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義務,沒有工作不能成為逃避撫養義務的理由。因此,、當地的生活水平以及一方的經濟狀況,酌情判定撫養費。
誤區二:不讓我探望,拒付撫養費
提示:
婚姻法第38條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币环接刑酵麢?,另一方阻止一方探望孩子不但違反了協議,更違反了法律,李某有權提起探望權訴訟,通過法律維護自己探望子女的合法權益。但撫養費糾紛與探望權糾紛是兩個法律關系,不能將探望權糾紛作為拒絕履行撫養義務的理由。
誤區三:認為只需要給撫養費,不用給孩子的醫療、教育費
提示:
:“婚姻法第21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卑凑宅F行法律規定,不再區分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而是綜合確定一個撫養費數額。當然,如果孩子發生了大額醫療費用,平時給付的撫養費遠遠不夠支付醫療費時,還是可以另行起訴,要求對方負擔醫療費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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