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能拒絕轉租嗎?
【標簽】轉租
更新時間:2020-12-15
核心提示:房東能拒絕轉租嗎?《合同法》規定,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房東可以拒絕承租人轉租。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但是解除合同有六個月的時間期限。下面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介紹。
房東可以拒絕承租人轉租,如果承租人未經其同意轉租的,房東有權解除合同。但是解除合同的權利有六個月的時間限制,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時開始計算。
如果出租人在六個月沒有提出異議的,推定為出租人同意轉租。
出租人可以拒絕承租人轉租,如果承租人未經其同意轉租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出租人解除合同有六個月的時間期限,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時開始計算。
第十六條規定,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賃合同產生的糾紛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因此,出租人必須在六個月內行使解除權,如果出租人在六個月沒有提出異議的,推定為出租人同意轉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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