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醫療事故鑒定要提交什么材料?
【標簽】醫療
更新時間:2019-11-13
核心提示:申請醫療事故鑒定要提交什么材料?患者一方和醫院一方各需要提交什么材料?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可以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鑒定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下面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介紹。
申請醫療事故鑒定的申請人應提交的申報材料包括:
1、《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書》;
2、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材料(符合規定且材料完整、真實);
3、申請人是患者本人的,應提交身份證;
4、患者無行為能力的,申請人應是患者的法定代表人或監護人,除提交患者和申請人的身份證外,還需提交申請人和患者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
5、患者死亡的,申請人應是患者直系親屬,除提交申請人的身份證外,還需提交申請人與患者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
6、申請人是醫療機構的,應提交《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7、申請人是醫務人員的,應提交身份證、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具備合法執業資格的證書。
醫療機構提交的有關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材料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記錄、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會診意見、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
(三)搶救急危患者,在規定時間內補記的病歷資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輸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藥物等實物,或者依法具有檢驗資格的檢驗機構對這些物品、實物作出的檢驗報告;
(五)與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有關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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