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再婚夫妻一方有子女可生第二胎嗎?
【標簽】計劃生育|再婚二胎
更新時間:2020-02-08
核心提示:根據《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經夫妻雙方申請、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準,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具體內容以下由法律快車編輯為您介紹。
煙臺再婚夫妻一方有子女可生第二胎嗎?
《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一條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經夫妻雙方申請、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準,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由此可知,煙臺再婚的夫妻,如果一方已生育有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經夫妻雙方申請、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準,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
申辦材料:
生育第二個子女的申請書、夫妻雙方及子女的戶口本原件、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再婚者須持離婚證),夫妻雙方及子女三人二寸合影照片一張,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或者村(居)委員會出具的本人生育證明;具有《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證明。
相關法律知識鏈接:
《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一條,具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經夫妻雙方申請、縣級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準,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
(一)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的;
(二)經設區的市以上計劃生育技術鑒定組確診第一個子女為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三)曾患不育癥,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后又懷孕的;
(四)夫妻雙方均為少數民族的;
(五)夫妻一方從事礦工井下作業連續五年以上,現仍從事該項工作,只生育一個女孩的;
(六)夫妻一方從事外海、遠洋捕撈作業連續五年以上,現仍從事該項工作,只生育一個女孩的;
(七)夫妻一方為烈士的獨生子女或者六級以上殘疾軍人的;
(八)夫妻一方因非遺傳性殘疾失去勞動能力,只生育一個女孩的;
(九)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個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熱門文章
-
07-11 0
-
05-05 0
-
10-12 1
-
01-16 0
-
01-19 0
-
12-09 1
-
03-15 2
-
07-16 2
-
09-30 1
-
04-13 0
相關經驗
-
12-15 1
-
06-15 0
-
03-26 0
-
10-17 1
-
02-06 0
-
12-10 0
-
03-26 0
-
09-05 0
-
05-08 0
-
09-16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