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海珠區(qū)辦理離婚登記須知
【標簽】離婚登記
更新時間:2020-02-02
核心提示:廣州海珠區(qū)辦理離婚登記須知。辦離婚時需要帶的材料包括:本人常住戶口簿、身份證的原件及其復印件;(復印格式請參照登記處公布的格式);本人的結婚證原件及其復印件;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xié)議書(一式三份);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下面就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介紹。
本婚姻登記處的管轄范圍:雙方或者一方常住戶口在海珠區(qū)的內地居民之間的離婚登記。
(一)離婚登記的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完全自愿離婚;
2、雙方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
3、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其結婚登記是在中國內地辦理。
(二)辦理離婚登記應當提交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常住戶口簿、身份證的原件及其復印件;(復印格式請參照登記處公布的格式)
2、本人的結婚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xié)議書(一式三份);
4、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辦理離婚登記的程序
1、,預約期最早為一個月;
2、在約定的時間內,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離婚申請;
3、申請離婚的夫妻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婚姻登記員面前在《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申請離婚的夫妻雙方在離婚協(xié)議書(一式三份)上簽署同意協(xié)議內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記員面前在離婚協(xié)議書上簽名或按指印;
5、婚姻登記機關對申請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協(xié)議書、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予以登記,發(fā)給離婚證。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六(星期三、六下午及公眾假期除外)
地 址:新港中路489號(佳信花園)C3棟首層
咨詢電話: 34073601
預約電話: 83177925
預約網(wǎng)址:http://wsyy.gzmz.gov.cn:9080/hyyy/
有關離婚協(xié)議書的說明:
1、離婚協(xié)議書請用A4紙打印出來,雙方簽名欄須在辦證時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訂。
2、離婚協(xié)議書的內容必須包括子女的安排、財產的分配、債務的處理。子女安排包括子女撫養(yǎng)權的歸屬及撫養(yǎng)費(教育費、醫(yī)療費、生活費)的給付方式和期限;財產分配方面如涉及以后需要過戶的動產、不動產須寫明相關所有權號,如:房產證上的房屋地址門牌號、房地產證號、車牌號;債務方面:如雙方有共同債務的,寫明由誰負責償還,沒有共同債務的,寫“雙方無債務”或“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雙方各自對外的債務,離婚后由各自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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