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解決方法
【標簽】拖欠工資
更新時間:2019-11-15
核心提示:用人單位拖欠工資怎么辦?可以去你的單位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要求仲裁,仲裁會裁決你的所在的用人單位支付你的工資,你并可以要求一定的經濟補償。下面就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介紹。
被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解決方法
1、可以去你的單位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要求仲裁。仲裁會裁決你的公司支付你的工資,你并可以要求一定的經濟補償。
2、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須在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沒有簽訂的,要從一個月開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個月雙倍工資。超 過一年未予簽訂的,視為已經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你單位這種情況要支付你的每個月雙倍工資,你同意可以去你的單位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要求仲裁。
3、要仲裁的話,你必須證明你們之間的勞動關系。你可以要求你的單位出示你們的工資條或者花名冊等等(法律規定,單位有義務出示,負責要承擔不利責任),也可以請你的工友們做你的證人來提高證人證言。也可以出示你在工作時的文書、文件、工牌、工裝等等來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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