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標簽】最低工資
更新時間:2020-09-12
核心提示:成都市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2013年7月2日成都市發布了《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2013年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對成都市現行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下面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介紹。
一、月最低工資標準
(一)每月1200元(每日55.2元);
(二)每月1070元(每日49.2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一)每小時12.6元;
(二)每小時11.1元。
三、各區(市)縣轄區內具體適用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成都高新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都江堰市、雙流縣、郫縣、新津縣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為每月1200元(每日55.2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每小時12.6元;
(二)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為每月1070元(每日49.2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每小時11.1元。
調整后的標準含職工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用人單位有執行最低工資保障規定的義務,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應得的最低工資不得低于市政府頒布的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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