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助寄存柜丟失財物,超市有責任嗎?
【標簽】保管合同|超市
更新時間:2021-01-06
核心提示:在自助寄存柜丟失財物,超市有責任嗎?如果是保管關系,超市要對其保管的財物盡到必要的注意義務,丟失了就要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是借用關系,對保管物的注意義務則在借用人自己,超市對此不承擔責任。下面就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介紹。
超市是否要賠償顧客的損失,關鍵要看使用自助寄存柜時,顧客與超市究竟構成何種法律關系?
如果是保管關系,超市要對其保管的財物盡到必要的注意義務,丟失了就要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是借用關系,對保管物的注意義務則在借用人自己,超市對此不承擔責任。
自助寄存柜與傳統的人工寄存不同,是顧客按照自己的意愿,在不通知超市的情況下,隨時存取包裹。超市工作人員對顧客寄存行為都不掌握,對寄存物品種類更不得而知,也無法實現對寄存物品的控制占有,所以自助寄存不具備保管合同成立的要件,在使用自助寄存柜時,顧客與超市之間形成的是借用法律關系。在借用關系中,超市作為出借人,只要其交付的借用物沒有瑕疵,能夠正常使用,就無須對其中的物品承擔保管責任。
根據以上所述,顧客只要不能提供有效證據,證明自己的物品遺失是自助寄存柜本身質量問題,或超市在提供借用自助寄存柜服務中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顧客就不能要求超市對你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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