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出事故,酒友要承擔責任的情形
【標簽】損害|酒后
更新時間:2020-12-17
核心提示:酒后發生人身損害,本人肯定要承擔主要責任。那酒友需不需要為此承擔責任呢?又在怎樣的情況下需要承擔責任呢?下面由法律快車小編為您整理介紹。
在喝酒引發的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中,原則上責任自負。對于因喝酒產生的損害后果,本人應當承擔主要責任。
不過,發生以下4種情況,酒友就要承擔法律責任了。
一是強迫性勸酒,明知對方不能喝酒,或明知對方身體有疾病———對方已經明確表示身體不適的情況下仍然勸對方飲酒者,要承擔由勸酒引起的一切責任;
二是明知對方喝醉已經失去或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能力,在無人照顧的情況下存在危險,清醒酒友未將醉酒者安全送達,醉酒者一旦出事清醒者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是酒后駕車未勸阻,對于醉酒的酒友其他人應當勸阻其不得駕車,如果未加勸阻則就有可能承擔由此引發的相應法律責任;
四是宴會的主人應當確保參加宴會的每個人的安全,醉酒者一旦出現意外事故,酒宴召集者就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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