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遺囑的房子怎么分?
【標簽】遺囑|繼承
更新時間:2021-05-15
核心提示:一般情況下,公民可以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在此后發生可以繼承的情況時,即可按照遺囑進行分配遺產。那么,如果沒有訂立遺囑的話該怎么辦,房子該分給誰呢?下面由法律經驗小編為您整理介紹。
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如果沒有遺囑那么應當按照法定繼承辦理繼承事宜。
那么,沒有遺囑的,想要繼承房子的話,應該按照法定繼承辦理繼承事宜。
按照法定繼承,應該首先確定繼承的順序。根據《繼承法》第十條的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例如如果想要繼承房子的,家里面還有配偶、子女、父母的,那么這輛車子就該這三類主體平分,以此類推,順序在上的上面繼承,沒有的就往下面順位。同一順位的,就都有權分得車子。
特別整理:
1.根據《繼承法》第十三條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2.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3.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4.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5.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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