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什么時候申請?
【標簽】工傷認定
更新時間:2020-07-29
核心提示:當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申請工傷認定,這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那么,什么時候可以去申請工傷呢?下面由法律經驗小編為您整理介紹。
一、自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
公司職工發生事故傷害之后,公司應當在自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因此,需要申請工傷認定的,最早可以在確有事故傷害的時候就去申請。注意:申請主體是公司,而不是公司職工,申請工傷認定是公司的法定義務。
如果因為特殊情況,不能在原定的30日內申請的,還可以就特殊情況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說明,經過他們的同意之后會適當延長申請時間的。
二、用人單位超過時限未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
公司如果沒有及時為職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可以自己或者自己的親屬,或者工會組織在規定的起始日一年內去申請。
具體的法條依據是: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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