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損害的賠償標準
【標簽】離婚|損害
更新時間:2019-06-12
核心提示:離婚損害賠償責任是侵權責任,是為了更加保護離婚當事人合法權益的需要,與離婚財產分割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在賠償標準上也與其有很大的不同。那么,請求離婚損害賠償的標準是什么?下面由法律經驗小編為您整理介紹。
一、實施家庭暴力行為的損害賠償額
實施家庭暴力行為給無過錯方造成的損害應區分肉體上的跟精神上的:在肉體上的損害有重傷、輕傷、輕微傷之分;在精神上的損害有精神衰弱、精神失常、精神錯亂之分等。
在身體損害賠償方面,,以夫妻共有財產總額作為參考系數來確定無過錯方所應取得的賠償份額。在精神損害賠償方面,。
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損害賠償額
虐待家庭成員的過錯責任所應承擔的損害賠償總額原則上不會低于一般性的家庭暴力所造成的損害賠償總額。但對于特殊性的家庭暴力如一次就毆打無過錯方致重傷,造成無過錯方精神失常等,像這種例外的情形,其一般性虐待的損害賠償總額就并不一定比這種特殊性的家庭暴力所應承擔的損害賠償額高。
三、重婚的損害賠償額
(一)在實踐中,,并根據上述確定損害賠償額的原則來確定賠償額的份額或比例。
(二)如果夫妻共有財產如果金錢等不足以賠償無過錯方損失或者其共有財產分割時,過錯方所分得的財產如房屋等無法通過折價或抵償的方式賠償對方損失的,。
,并根據無過錯方所受的損害程度、過錯方的主觀過錯責任之大小及其經濟負擔能力等因素來確定其在夫妻共有財產中的份額或比例。
四、配偶與他人非法同居的損害賠償額
,明確無過錯方在其財產總額中應占有的份額。
其損害賠償額的確定方法同重婚責任所承擔的賠償額之確定方法一樣。
但如果物質損害賠償額確定之后,過錯方從夫妻共有財產分割中所得到的財產不足賠償無過錯方的精神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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