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登記結婚香港居民結婚證如何補領
【標簽】結婚登記
更新時間:2019-11-02
核心提示:在深圳登記結婚香港居民結婚證遺失、損毀結婚證的,可以向原辦理該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辦。下面法律快車編輯為您詳細解答深圳登記結婚香港居民結婚證如何補領。
辦理條件
當事人遺失、損毀婚姻證件,可以向原辦理該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
受理補領結婚證申請的條件:
1、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2、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現今仍然維持該狀況;
3、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當事人因故不能到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的,可以委托他人辦理。委托辦理應當提交經公證機關公證的當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和委托書。委托書應當寫明當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時間及承辦機關、目前的婚姻狀況、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證件號碼。受委托人應當同時提交本人的身份證件。
辦理程序
當事人備齊證件、證明材料后,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申請人提交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初審-→申請人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登記員受理、審查申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聲明書-→登記、發證。
所需材料
香港居民應提交:
1、香港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香港同胞回鄉證(原件及復印件);
2、香港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結婚登記檔案證明;
4、照片(3張相同的大2寸雙方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建議使用背景為藍色或紅色的彩照,粘貼尺寸(長×寬)6×4(cm))。
權利義務
申辦人必須提供個人真實資料
收費標準及依據
9元/次。依據《粵費 深圳 0246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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