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有限責任公司股權如何轉讓?
【標簽】股權轉讓
更新時間:2020-11-02
核心提示:在廣州,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下面法律快車編輯為您詳細介紹廣州有限責任公司股權如何轉讓。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相關法律知識: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資本分成等額股份,股東僅以其認購的股份金額為限,而不以其私人的全部財產負責的公司。
設立方式主要有:
①發起設立。
所有股份均由發起人認購,不得向社會公開招募。
②招募設立。
發起人只認購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會公開招募。在不同的國家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規定有所不同。有的國家規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認足時,公司才得以成立。有的國家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實行法定資本制的,以認足全部股份為成立的條件;股份有限公司實行授權資本制的,可以不認足全部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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