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是多少?
【標簽】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更新時間:2019-06-23
核心提示:煙臺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不低于6%,不高于12%。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原則上每年只調整一次,單位可根據實際每年在1月或7月進行調整。具體有關煙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由法律快車編輯為您介紹。
2014煙臺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是多少?
根據煙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開展2014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及繳存信息核對工作的通知》: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單位和職工各6%~12%。未達到上限比例的,可以繼續調整;未達到下限比例的,應及時上調。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一個單位每年調整一次,以2014年度最高、最低基數繳存的單位經管理機構審批后,可于7月份進行基數調整。
相關內容:
一、2014煙臺公積金繳存基數的調整
(一)本次調整范圍為在煙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各分支機構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單位。
(二)2014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職工本人2013年度月平均工資核定。職工月平均工資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
(三)2014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積金最高、最低繳存基數執行標準為:最高繳存基數12905元;最低繳存基數萊陽市、棲霞市、海陽市、長島縣1220元,市直及其他縣市區1380元。
(四)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基數僅適用于按照最低工資標準或低于最低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職工。職工月平均工資超過最高繳存基數的按最高基數計算,不到最高基數的按實計算。
(五)2014年度繳存基數從2014年1月1日起執行。
二、煙臺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基數的適用范圍:
最低繳存基數僅適用于因生產經營困難,按照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單位。
熱門文章
-
07-11 0
-
05-05 0
-
10-12 1
-
01-16 0
-
01-19 0
-
12-09 1
-
03-15 2
-
07-16 2
-
09-30 1
-
04-13 0
相關經驗
-
03-07 1
-
02-16 1
-
08-07 2
-
08-04 0
-
01-26 0
-
12-03 0
-
03-16 0
-
02-10 2
-
10-08 2
-
05-06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