謹防春運網絡訂票詐騙
【標簽】詐騙|網絡訂票
更新時間:2019-03-26
核心提示:警方提示,群眾在進行網絡購票時,要注意辨識克隆網站,莫輕易相信先付款、后送票的交易請求。購票者該怎樣謹防春運網絡訂票詐騙呢?更多內容以下由法律快車編輯為您介紹。
謹防春運網絡訂票詐騙
隨著春運臨近,一些不法分子頻繁假借航空公司或火車票代銷公司名義,在網絡上發布虛假的機票打折信息或緊俏火車票信息,借此實施詐騙。
這些不法分子在實施“網絡訂購飛機票、火車票”詐騙活動時,通常會利用網絡主設置三大陷阱。
一是以低價招攬,即用“低價、打折”作為關鍵字標識,使網民通過搜索引擎搜索后,誤點擊進入非法網站;
二是仿冒所謂的400或800等客服電話,騙子在電話的另一端誘騙事主“先付款再出票”,或以追加“機場保險”等方式,讓消費者將錢匯入其私人賬戶;
三是克隆網站,即通過克隆知名票務經營商官方或代理網站的網址,埋伏下無授權的代理,甚至是黑客網頁,導致購票者電腦中毒,從而盜取個人重要信息。
警方提示,群眾進行網絡購票時,應該選擇有安全服務保障的網站,同時學會鑒別克隆網站,不輕信要求先付款、后送票的交易請求,在領取網購機票、火車票時要注意當場識別票的真偽。一旦遇有可疑情況,請及時撥打110報警電話。
相關法律知識鏈接: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通常認為,該罪的基本構造為:行為人以不法所有為目的實施欺詐行為→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被害人基于錯誤認識處分財產→行為人取得財產→被害人受到財產上的損失。
《刑法》規定:
1、犯本罪的,、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并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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