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晚育可以享受幾天的假期呢?
【標簽】晚婚
更新時間:2020-03-23
核心提示:晚育是指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或晚婚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那晚婚的年齡是規定在多少歲呢?晚育可享有幾天假期?下面由法律快車小編為您整理介紹。
,只是現行計劃生育政策鼓勵晚婚。人們通常會覺得男年滿二十五周歲、女年滿二十三周歲的初婚為晚婚。晚婚年齡與法定婚齡不同,只是鼓勵性、提倡性的結婚年齡,比法定日期晚了結婚就是晚婚。
晚育可享受的假期:
產假:98天+30天(晚育)+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
產前檢查:女職工妊娠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內的初查),應算作勞動時間。(有些企業將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時間計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職工的合法權益)。
產前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每天工間休息一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
授乳時間:嬰兒一周歲內每天兩次授乳時間,每次30分鐘,也可合并使用。
保胎假:醫生開證明,按病假待遇。
法律快車溫馨提示法定婚假: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根據當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的請假時間是連續不間斷的假期,包含雙休日的時間。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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