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適用死刑的情況有哪些?
【標簽】死刑|刑事
更新時間:2021-04-19
??? 死刑,也稱為極刑、處決,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罰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賦予的權力,結束一個犯人的生命。而遭受這種剝奪生命的刑罰方法的有關犯人通常都在當地犯了嚴重罪行。盡管這“嚴重罪行”的定義時常有爭議,但在現時保有死刑的國家中,一般來說,“蓄意殺人”必然是犯人被判死刑的其中一個重要理由。2011年5月24日,最高院發布2010年年度工作報告稱,最高院在審理死刑復核案件時,,。
犯罪的時候不滿18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18周歲指按罪犯的實際出生年月日核對,以18周歲生日當天24:00以后為滿18周歲。
“審判時懷孕的婦女”指在人民法院審判的時候被告人是懷孕的婦女,不管其懷孕是否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懷孕婦女因涉嫌犯罪在羈押期間自然流產后,又因同一事實被起訴、交付審判的,應當視為“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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