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購書的法律效力是怎樣?
【標簽】認購書|法律效力
更新時間:2020-10-17
核心提示:認購書確定的是房屋是否要買賣的關系,而正式合同確立的是正式房屋買賣關系,二者有本質的區別。由于有關部門對認購書尚未做出嚴格的規定。下面由法律快車編輯為您介紹認購書的法律效力方面的內容。
認購書的法律效力是怎樣?
所謂商品房買賣認購書,是指房屋買賣雙方在訂立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前所簽訂的文書,約定將來訂立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的一種合同。目的在于對雙方交易房屋有關事宜進行初步的確認,而且往往以一定數額的定金作為協議的擔保。商品房買賣認購書在實踐中稱謂不一,如認購意向書、購房訂購單、購房預訂單、訂購房屋協議等等。
明確認購協議書法律效力
從法律角度看,認購書確定的是房屋是否要買賣的關系,而正式合同確立的是正式房屋買賣關系,二者有本質的區別。由于有關部門對認購書尚未做出嚴格的規定,所以購房者應當注意:
1、購房者有權利知道,房產商也有義務告知購房者,關于認購協議書及《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中雙方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
2、購房者在認購書中明確:“雙方經協商未能就《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或補充協議達成統一意見的,開發商應全額退還定金。”這樣可以為自身留有余地。
3、注意認購協議書中權利義務的對等性。合同中體現的基本原則就是自愿平等,換個角度說,即各方當事人應當在認購協議中規定必要的義務,雙方的義務都是圍繞合同目
的實現而確立的,任何一方的義務不能過多也不能過少。目前多數的認購書都是開發商提供格式合同,對購房者的限制較多,而開發商基本不承擔責任。為了避免一方責任傾斜,在簽訂協議時要注意加上限制開發商行為的條款。
相關內容:
認購書之防套攻略
盡管房屋認購書常常將認購人套牢,但只要注意以下幾點,也可以規避風險,防止被套。
首先要謹慎對待銷售人員的宣傳。
為了訂單背后的提成,銷售人員會使出“渾身解數”,所以一定要謹慎分析銷售人員的促銷手段,無論是“最后一套” 還是“明天就漲價”,無論是“小區配套完善”還是“智能管理”,無論是“超大樓間距”還是“60%綠化率”,都請您保持冷靜,不要因為一時頭腦發熱而被 “套牢”。
其次是交錢之前請三思。
為最大限度保護自己的利益,要在把錢款交出去的時候一定要“三思”。而且在定金交付之前,《商品房認購書》中的定金條款并不生效,因此如果在已經簽訂了《商品房認購書》之后,但是尚未交付錢款之前改變主意,《商品房認購書》又沒有約定其他懲罰性條款的情況下,消費者還可以選擇及時抽身,這個時候開發商或銷售公司無權要求或起訴消費者支付錢款。
第三,簽訂《商品房認購書》并非必經程序。
雖然很多樓盤都要求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認購書》,但從法律上講,簽訂《商品房認購書》并不是房屋買賣的必經程序,購房者可以爭取直接與開發商就《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合同全部附件(包括補充協議)等內容進行協商,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后直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約定《商品房認購書》“退出”條款 由于簽訂《商品房認購書》時,樓盤的一些細節尚未明確,《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很多條款都沒有明確,很多不確定性因素都可能導致難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例如申請貸款不被批準等,因此必須約定“退出”條款,以保證在自己沒有過錯的時候能夠隨時“退出”。
第四,就是盡量不交“定金”。
如果還沒有下定最后的決心要買這套房子的話,一定不要交“定金”,可以交訂金、預付款、預訂款、誠意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等。為了更容易“抽身退出”,盡量不要交“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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