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高溫補貼標準2015
【標簽】高溫補貼|高溫津貼
更新時間:2021-04-27
核心提示:海南三亞高溫補貼政策怎么樣?2015年三亞的高溫補貼標準是多少?根據海南省的相關規定,三亞市用人單位需要在4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根據氣溫的變化發放高溫補貼。以下由法律快車法律經驗小編為您詳細介紹。
海南三亞高溫補貼政策:
1、高溫補貼的發放期:
根據海南省《關于用人單位實行高溫津貼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海南省高溫補貼發放期為:4月1日至10月31日。
2、高溫補貼發放條件: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含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
3、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在高溫補貼發放期內用人單位按每人每天10元的標準發放高溫津貼。
其他相關經驗介紹——
高溫補貼可以防暑降溫飲料代替嗎?
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高溫補貼包括在最低工資里嗎?
高溫津貼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范圍內,用人單位不得因提高高溫津貼而扣減或降低勞動者工資。高溫津貼計入用人單位工資總額,所需資金按現行工資發放渠道解決。企業發放的高溫津貼,作為職工福利費支出,按照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扣除標準,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對個人按照省政府規定取得的高溫津貼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標準發放的部分并入“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
如果用人單位不發放或克扣高溫補貼,勞動者可投訴。省人社廳發布了各市縣勞動監察部門的投訴受理電話,三亞市勞動監察支隊電話為88275979。
熱門文章
-
07-11 0
-
05-05 0
-
10-12 1
-
01-16 0
-
01-19 0
-
12-09 1
-
03-15 2
-
07-16 2
-
09-30 1
-
04-13 0
相關經驗
-
07-02 2
-
07-23 0
-
06-12 1
-
05-23 0
-
04-04 2
-
04-18 1
-
05-09 0
-
08-27 0
-
04-20 1
-
03-1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