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后檔案怎么辦?
【標簽】檔案|解除勞動合同
更新時間:2020-08-01
核心提示:辭職后馬上有新的接收單位,可直接將檔案、勞動關系、失業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關系全部轉移到新單位。如果沒有,相關部門建議可先將檔案存放在人才市場等能夠托管檔案的部門。具體內容由法律快車編輯為您介紹。
辭職后檔案怎么辦?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假如你辭職的那家單位將你的檔案是委托在人才市場保管的,您要做的是拿著這證明到人才市場去把你的檔案由委托報關轉為個人委托保管。換了公司之后,拿著和新的公司的簽訂的勞動合同到勞動市場,重新辦理托管就可以了。其實這種檔案的轉托管手續在異地辦理工作時比較有用。單位的人力資源部門都會有專門的員工來負責員工檔案方面的問題,他們一般都會幫忙辦理,但是有些不太正規的公司也會要求我們自己辦理,這時候就要到社保局去咨詢具體的辦理方式了。如果單位是直接為我們保管檔案的,那就更簡單了,找到新單位就把檔案轉到新單位即可。
相關法律條文:
《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第18條規定:企業職工調動、辭職、解除勞動合同或被開除、辭退等,應由職工所在單位在1個月內將其檔案轉交其新的單位或戶口所在地的街道勞動(組織人事)部門。
相關內容:
因工作需要查閱和借用檔案,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查閱檔案應憑蓋有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公章的介紹信。
(二)查閱、使用企業職工檔案的單位,應派可靠人員到保管單位查閱室查閱。
(三)檔案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不借出查閱。如必須借出查閱時,應事先提交報告,說明理由,經企業或企業受權的主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準,嚴格履行登記手續,并按期歸還。
(四)任何個人不得查閱或借用本人及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檔案。
(五)各單位應制定查閱檔案的制度。查閱檔案必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閱檔規定,嚴禁涂改、圈劃、抽取、撤換檔案。查閱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檔案內容。對違反者,應視情節輕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或追究法律責任。
(六)因工作需要從檔案中取證的,須請示單位主管檔案工作的領導批準后才能復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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