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勞動糾紛后和解與調解有什么區別?
【標簽】勞動糾紛|調解
更新時間:2021-03-17
核心提示:發生勞動糾紛后和解與調解有什么區別?區別在于是否由仲裁庭主持不同;發生的階段不同;達成協議后結案的方式不同。下面就由法律快車編輯為您具體介紹。
發生勞動糾紛后和解與調解有什么區別?
和解與調解都是當事人在自愿和享有處分權的前提下,通過平等協商,互相妥協達成的,但二者有一些區別:
一、是否由仲裁庭主持不同
和解是當事人自行通過協商達成解決方案的活動;而調解是當事人在仲裁庭的主持下達成解決方案的活動。
二、發生的階段不同
和解可以發生在當事人申請仲裁后到裁決作出前的任一階段,可以在開庭時,也可以在開庭前或開庭后;而調解只能發生在仲裁庭作出裁決前的那一階段。
三、達成協議后結案的方式不同
和解達成和解協議后當事人撤回仲裁申請的,勞動爭議仲裁即結案;而調解達成的調解協議后仲裁庭制作調解書的,勞動爭議仲裁即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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