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子不孝,可以解除收養關系嗎?
【標簽】解除收養關系
更新時間:2019-01-15
核心提示:養子不孝,可以解除收養關系嗎?在被收養人成年前,收養人不得解除收養關系,但收養人、送養人雙方達成協議的除外;養子女年滿十周歲以上的,應征得本人同意。下面就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介紹。
養子不孝,可以解除收養關系嗎?
收養關系的解除應依照《收養法》的規定進行,具體分以下幾種情況:
一、在被收養人成年前,收養人不得解除收養關系,但收養人、送養人雙方達成協議的除外;養子女年滿十周歲以上的,應征得本人同意。
二、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系。
三、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協議解除收養關系。
四、當事人協議解除收養關系的,應到民政部門辦理登記。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系協議的,。收養關系解除后,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消除,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自行恢復,但成年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否恢復,可協商確定。
收養關系解除后,經養父母撫養的成年養子女,對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養父母,應給付生活費。因養子女成年后虐待、遺棄養父母而解除收養關系的,養父母可要求養子女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系的,養父母可要求生父母適當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但因養父母虐待、遺棄養子女而解除收養關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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