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期滿未續簽,何時可解除合同?
【標簽】租賃
更新時間:2020-07-05
核心提示:租房期滿未續簽,何時可解除合同?根據合同法,租房期滿未續簽,租賃合同可隨時解除。但是出租人解除合同的,要在合理的期限前通知承租人,給予承租人合理的時間安置住處。下面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介紹。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合同期滿后,雙方即可解除合同。在租賃合同中,租房期滿未續簽,租賃合同可隨時解除。但是出租人解除合同的,要在合理的期限前通知承租人,給予承租人合理的時間安置住處。
承租人在租賃合同期滿后不搬出,出租人又沒有提出異議的,合同繼續有效。
租賃期滿雙方未簽新的合同,出租人有權要求承租人搬出。如果承租人繼續住在租賃房屋里,而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此后的租賃合同是不定期租賃合同,因此雙方都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但此后的租賃期間為不定期,也就是雙方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租賃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時,應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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