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來電”可構成侵權
【標簽】人身權
更新時間:2020-02-28
核心提示:“鬼來電”可構成侵權。倘若受害者因為接聽“鬼來電”電話受到驚嚇致使身體出現異樣,或者死亡的,還將會升級為刑事犯罪。下面就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介紹。
一、“鬼來電”可構成侵權
“鬼來電”的電話的表現形式往往是如果接通該號碼,電話里會傳出“嬰兒哭泣”、“女人尖叫”等怪聲,但回撥過去,卻顯示為空號。
如果實施惡作劇的當事人只是針對單個人進行騷擾的,一旦騷擾情節嚴重就會觸犯我國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倘若受害者因為接聽電話受到驚嚇致使身體出現異樣,或者死亡的,還將會升級為刑事犯罪。
二、法律如何處罰?
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明確規定,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如果被騷擾人因為騷擾電話里面的“鬼聲”受到嚴重驚嚇,致使身體、精神上出現問題,甚至死亡的,騷擾電話的實施者視情節還可能會觸犯刑法,類似的罪名有過失致人重傷罪,過失致人死亡罪。
三、倘若騷擾電話實施者不是針對個人來騷擾的,而是無目的性,或者是針對一批人進行騷擾,那么這種行為是否已構成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罪?
目前來看還達不到恐民的級別,“散布恐怖信息”指的是具體的信息,有具體的事件,日前“鬼來電”本身不能被定性為恐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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