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先沒有約定,辭職工資怎么算?
【標簽】沒約定|勞動報酬
更新時間:2019-11-28
核心提示:事先沒有約定,辭職工資怎么算?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更多詳細內容,下面就由法律快車的編輯為您介紹。
事先沒有約定,辭職工資怎么算?
《勞動合同法》第11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guī)定的,實行同工同酬。”依據這條規(guī)定,如果未訂立勞動合同,新招用勞動者勞動報酬可以按照如下步驟進行確定。
首先,按照集體合同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集體合同成為勞動合同內容的補充,具有替代勞動合同的效力,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待遇應當按照企業(yè)的或者行業(yè)的集體合同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
其次,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guī)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一般而言,同工同酬的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男女同工同酬。
第二,不同種族、民族、身份的人同工同酬。
第三,地區(qū)、行業(yè)、部門間的同工同酬。
第四,企業(yè)內部的同工同酬,這是同工同酬中最重要的內容。
在同一企業(yè)中從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勞動且取得相同勞動業(yè)績的勞動者,有權利獲得同等的勞動報酬。根據同工同酬的原則,用人單位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又沒有集體合同的勞動者,在工資支付過程中對從事相同工作(相同工種、相同崗位)、提供同等價值勞動的勞動者應該給付相同的報酬,不得因其性別、民族、年齡等方面的不同而支付不等量的報酬,也不允許以正式工、臨時工或者本地工、農村務工人員等不同的用工名稱為借口而實行差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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