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輪候公租房的申請條件是什么?
【標簽】公租房
更新時間:2020-12-05
核心提示:深圳輪候公租房主要申請條件有三個。其中包括申請人在提出輪候申請之日參加本市社會保險(養老保險或者醫療保險,不含少兒醫療保險等,下同)累計繳費3年以上等具體條件,下面由法律快車編輯為您介紹。
深圳輪候公租房的申請條件是什么?
主要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在提出輪候申請之日(含當日,下同)年滿18周歲,且具有本市戶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戶籍的居民不能作為申請人;
(二)申請人在提出輪候申請之日參加本市社會保險(養老保險或者醫療保險,不含少兒醫療保險等,下同)累計繳費3年以上,申請人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者中級及以上職稱的,參加本市社會保險累計繳費1年以上;
(三)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擁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設用地,下同),未領取購房補貼,在提出輪候申請之日前3年內未在本市轉讓過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其他條件詳見市住建局公告)
法律快車編輯溫馨提示:
造假將會列入誠信黑名單
市住建局表示,如發現申請人弄虛作假,經核實后將取消輪候資格,并將申請人不良行為予以記載公示,列入誠信黑名單。
對于納入首次輪候的申請人,公共租賃住房的排位將按申請人取得本市戶籍的時間(簡稱入戶時間)為其輪候基準時間,但其在本市首次繳納社會保險的時間(不含補繳和退保,以下簡稱社保時間)在其入戶時間之前(不含同年同月)的,以其社保時間為輪候基準時間。首次輪候申請截止后,公共租賃住房實行日常輪候,日常輪候的申請人,輪候順序依受理備案回執號先后確定,依序排在首次輪候末位申請人之后。市住建局介紹,房源供應將結合公共租賃住房建設進度、可供應量等實際情況,分批向在冊輪候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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